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建設局): 為加強對建設工程造價的動態管理,客觀反映建設市場人工價格水平,保障建設市場各方權益,促進建設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我省建設市場人工價格變化情況,經調研測算,決定調整我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單價水平?,F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我省建筑、安裝、市政、園林綠化、房屋修繕、仿古建筑等各專業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的定額人工單價水平,由原來的66元/工日調整為76元/工日。該單價為全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人工單價的平均水平,應作為建設工程費用計算程序中企業管理費、利潤等各項費用的計算基礎,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 二、按省定額人工單價76元/工日,調整完成的《山東省建設工程施工機械臺班單價表》和山東省建設工程各專業定額價目表,發布在“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造價信息網”上。 三、各市應及時跟蹤本市建設市場人工價格變化情況,并結合當期建設市場工程發承包、工程結算的實際情況,建立定額人工市場指導單價動態管理制度,為建設市場各方主體的工程造價計價行為提供指導。 四、本通知自2015年5月16日起執行。本通知執行之日前已竣工結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調整。 五、本通知由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站負責解釋。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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